2011-07-30 中國時報 【顏玉龍/新北市報導】
在印刷工廠上班的卅五歲吳姓男子,去年在網路購買自小客貨車,不料,車子辦妥過戶,賣家卻人間蒸發。吳某不僅未拿到車,還得繳納大筆稅單及罰單,不願再當冤大頭,竟異想天開謊報失竊;警方追查後戳破他的詭計,並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送辦。
吳姓男子十六日晚間到中和第二警分局國光派出所報案,指愛車停在在中和莒光路路邊停車格遭竊。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,果然看到一輛與吳嫌愛車款式及顏色一致的銀色自小客貨車,並發現一名身著襯衫的男子開走,吳嫌不僅向警方表示車是他的,還指控該名男子是偷車賊。
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,比對出車籍資料後發現,該輛自小客貨車登記車主為劉姓男子,該車雖與吳嫌聲稱遭竊的愛車相似,但排氣量卻不符,經警方通知劉某前來說明,才發現身著襯衫、吳嫌口中的偷車賊,竟是車主本人。
吳嫌見詭計被警方拆穿才坦承,去年十月初透過網路向高雄一名男子購買自小客貨車,他將錢及證件都交由該名男子辦理過戶,不料,對方雖將車子過戶到吳嫌名下,但他拿到錢後就失蹤,也未依約交車,害他繳納一堆稅金及罰單,才異想天開謊報失竊。警訊後,將吳嫌依誣告及偽造文書罪嫌函送法辦。